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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遴选入驻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0-06-22 12:18:34 来源:

 

十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隶属于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致力于区域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为加快推进平台建设运营,引导和带动一批优秀服务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区域中小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根据省市及市经信局相关文件精神及平台运营要求, 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入驻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遴选时间:常年有效

二、遴选范围

本次服务机构遴选范围不限,满足相关要求,能够独立或主导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服务领域包括:信息咨询类、管理咨询类、法律服务类、人力资源培训服务类、创业辅导类、融资担保类、市场开拓类以及其他综合类专业服务机构。

三、遴选条件

(一)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服务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运行机制良好;

(二)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微企业,拥有线上、线下服务经验,且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经验和业绩;

(三)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服务内容界定清晰,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证明和服务业绩证明;

(四)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五)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

(六)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发展急需、业务受众范围广的服务(产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具有一定独特性和创新性;

(七)能够自行和主导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活动;

(八)承诺为中小企业开展的市场化服务收费标准低于同类服务市场平均标准;

(九)具备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十)入围平台服务机构后,承诺接受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规范。

四、入驻机构的服务和管理

(一)入驻形式:服务机构入驻服务平台经平台主管部门同意,服务机构可以以平台服务网站为载体,通过网络服务方式入驻并开展服务。

(二)入驻服务机构须遵守平台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签订入驻协议,接受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平台集中统一组织各类媒体对入驻服务机构进行宣传,提高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四)按照优胜劣汰、质量优先的原则,平台将对入驻的服务机构采用指标量化考核,实行奖优汰劣制度。

(五)对于择优入驻的服务机构,将根据相关政策优先给予扶持和业务支持。

五、申报流程

(一)材料报送。各服务机构将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十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材料审核。十堰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审,评审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名单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入围服务机构名单将在十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jxw.shiy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入围服务机构与平台服务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

六、申报材料

(一)十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驻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开展情况、服务业绩及服务承诺。

(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机构人员名册,包括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从业资格、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六)服务机构获得的荣誉称号证明文件或证书。

(七)其他能证明机构实力的材料。

(八)对申报材料的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声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娟

联系电话:0719-8666042   18062177617

电子邮箱:syzxfw@163.com

地    址:市府路1号万象国际城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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